关于转送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经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确立代表议案6件,建议6件。
确立的议案(6件)
1.王凤梅等代表提出关于“黎明村3社至团结渠道路硬化”的议案;
2.孙建军等代表提出关于“红星村3、5、11社庄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议案;
3.殷学锋等代表提出关于“实施贺兰县滨河大道至北大沟公路
工程 ”的议案;
4.蔡霞等代表提出关于“建设欣荣村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及绿化灌溉工程”的议案;
5.王兴华等代表提出关于“常信乡五渠村2社至第二农场渠四清林场道路硬化”的议案;
6.穆凤明等代表提出关于“维修铁西村二号扬水渠工程”的议案。
确立的建议(6件)
1.年建清等代表提出“关于习岗镇和平园区道路翻建”的建议;
2.马振锋等代表提出关于“银河村四三沟坎至金银滩道路硬化”的建议 ;
3.马忠保等代表提出关于“永华村1、2、3、4、6、9社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的建议;
4.刘德彬等代表提出关于“沙荣公路欣荣村至广源街转盘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5.张立等代表提出关于“四十里店村农业公园道路硬化”的建议;
6.李海升等代表提出关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个大厅安装静默叫号系统”的建议。
以上议案建议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办理结果向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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