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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转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09-27 10:22:15 作者:王国兵 来源: 文字大小:[][][]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转送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贺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防控、特色小镇建设、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全域旅游情况四项工作报告。现将会议审议意见转送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研究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在60日内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一、关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经到会2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应到33名),该项工作报告得满意20票、基本满意8票。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在平安贺兰建设,保障社会安全及稳定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社会治安防控资源整合协调使用、资金投入保障、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全面加强机制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形成党政主导、综治主抓、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促使治安防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二是加强安全防范宣传工作。通过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和微信平台发布提示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防盗、防抢、防骗知识,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犯罪等典型案件的发生。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对主要路口、重要路段、清真寺、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和单位增加“天网”的覆盖范围,扩大监控覆盖面,加大治安监控防范力度。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狠抓人防队伍建设,积极调动居委会、村委会、治保会等基层组织,科学调配小区物业保安队员、治安志愿者等治安资源,做到街面、小区、单位治安巡逻常态化,全力织密“地网”,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二、关于全县特色小镇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经到会2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该项工作报告得满意14票、基本满意14票。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按照县委打造“六张名片”,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功能配套、环境优美、特色鲜明、产业发展”四项发展目标,紧紧围绕特色小镇创建规划和方案,积极谋划建设特色小镇,全县特色小镇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视察中也发现特色小镇建设中还存在着特色不明显、产业聚集程度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要以特色为本。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自身特质,找准产业定位,制定各具特色的发展规划,挖掘产业特色、人文底蕴和生态禀赋,形成“产、城、人、文”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的重要功能平台。二是要以产业为根。特色小镇要在兼顾发展传统特色产业的基础上,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旅游、互联网经济等新兴产业,在保持鲜明的地域特色、乡土文化的基础上,务求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并赋予生态旅游的功能,充分满足当地居民与外来人员物质、精神生活的双重需求。三是要追求精致宜居。充分利用现有的环境优势和存量资源,合理规划生产、生活、生态等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以优良的环境吸引产业和人口的集聚,形成特色。四是重视项目带动。项目是特色小镇的支撑。每个特色小镇需要靠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来实现。要选择一个具有当地特色和优势的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夯实特色小镇发展基础。五是明确建设主体。政府应顺势而为,尊重市场规律,顺应市场需求,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鼓励以社会资本为主投资建设,提高建设企业的准入关。六是坚持规划设计。要长远规划,高标设计,运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发展理念,有效借鉴发达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规划体系,细化设计方案,通过优良的规划设计引领特色小镇建设,凸显小城镇的实用性、观赏性。
        三、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经到会2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该项工作报告得满意14票、基本满意14票。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全生态文明、全要素发展”的目标,狠抓环境保护法普法宣传、污染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项工作,持续提升全县环境质量水平,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人才队伍缺乏,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依然存在,环境保护任务仍然艰巨。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加大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环保法规知识,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法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使用,严把入口关和竣工验收关,严禁不符合规划、未经环保验收的项目投入生产。三是加大对企业排污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督促排污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履行好环境监管职责。五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要持续加大环保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为治理污染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六是扎实开展环保联合执法检查活动。要充分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综合执法效能,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为建设“五个贺兰”作出积极贡献。
        四、关于全域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经到会2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该项工作报告得满意18票、基本满意8票、不满意2票。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加大旅游资源挖掘保护开发力度,全力推行“旅游+”项目,加快推进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品牌节庆推介等活动,为推动全县旅游业从传统观光型向深度体验型转变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我县全域旅游工作中也存在旅游特色不突出,旅游产品功能单一、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结合贺兰实际,立足生态优势,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好贺兰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细化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分类别分层次逐步推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注重文化融合。深入挖掘特色文化资源优势,通过引经据典、搜集民间传说,对各景点、景观、景物进行编撰包装,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提升旅游文化底蕴和旅游文化品位。三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通过投放品牌公益广告、举办旅游推介会、策划文化旅游活动等方式,提升贺兰旅游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加强旅游线路推广、旅游特色宣传,做好旅游形象的宣传和传播;注重旅游商品研发,指导、鼓励和支持研发适合各类群体的特色生态旅游商品,增强景区的生命力和吸引力。四是提升旅游行业管理服务质量。要在旅游品质上下功夫,丰富旅游体验项目,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功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提升景区品位。要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管执法,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积极开展旅游景区评星定级活动,引导旅游企业争先创优,全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五是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发展全域旅游要与招商引资、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特色产业、农村电商,人文历史资源相结合,充分利用乡村旅游资源,做好做足生态文章,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小镇和高品质的乡村旅游点,增强旅游业发展后劲,提高旅游市场经济效益。六是创新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充分运用“旅游+”思维,推动旅游业与工业、农业、林业、文化等各产业、各行业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打造出多层次、差异化的旅游产品,构建富有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服务和带动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