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6年10月20日在贺兰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海盈
各位代表:
我受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主要工作回顾
本届人大任期四年。四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党委、人大工作部署,紧扣县委重大决策,更加注重在服务大局中推动科学发展;更加注重在发展民主中维护民生民利;更加注重在健全法治中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在工作规范中谋求实效,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四年来,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34次,主任会议84次,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71次,专题询问1次,完成调研课题22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79项,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贺兰“富民强县、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四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抓住经济社会民生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工作理念,强化监督措施,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着眼全县大局,切实加强对重点经济工作的监督。适时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审计工作报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大计划、预算执行力度,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固定资产投资,保障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加大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针对项目开工不足、推进慢等问题,建议政府建立简易、便捷、高效的议事拍板(决策)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政府加快“三园”电商平台建设,加快电商龙头企业培育,电商产业实现了时间最短、发展最快,呈现爆发式增长的良好态势。坚持创新驱动,加大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监督,不断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听取审议了设施农业、葡萄产业、旅游产业等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加强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组织代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听取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原则,把握政策,依法推进土地确权工作,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建议,确保全县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聚焦民生改善,切实加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监督。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走访社会各界群众、听取专题报告等方式,加大对十件民生实事的跟踪督办,确保民生实事圆满办结。常委会高度重视广大居民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小区物业管理问题,连续两年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开展专题询问,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应询,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加快小区整治改造、加强小区组织建设、规范物业管理等方面抓好整改落实。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小区治安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等问题,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小区治安管理机制不顺、传染病防控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理顺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落实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抓好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先后听取审议了社会保险扩面提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等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抓好社会保险参保率,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注重环境生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监督。常委会先后3次对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视察,提出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加大源头治理、重视水源地保护、加强对湖泊湿地的保护修复等建议,鼓励和引导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并加大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全县环保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常委会领导积极带头参与城乡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办公、听取审议报告等形式,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推国家级生态乡镇、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美丽乡村示范点成功创建。生态移民是一项民生工程,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支持政府推进生态移民工作,全面完成了生态移民搬迁任务。
坚持共享发展,切实加强对社会生态建设工作的监督。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职业教育发展,先后组织代表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2次视察和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优化中小学布局,新建扩建银川二十一小贺兰分校、贺兰一小等19所学校,缓解了县城学生入学压力,开办宁夏青松技工学校,成功创建了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听取审议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健全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常态化。
围绕发展大局,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提前介入调研“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草案,为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和批准规划纲要提供依据。围绕补齐短板,加快发展,先后对加快实体经济发展、房地产去库存、拓宽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关系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形式,分析现状、找出问题,研究对策,并结合实际,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形成22份调研报告,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
二、坚持法治建设,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根本任务。常委会始终牢牢抓住这个重心,切实加强监督,积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常委会先后对法院执行、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诉外调解及诉讼服务减诉机制等工作开展监督,促使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对检察院执行监督、预防职务犯罪、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事立案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进行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不断提高检察实效,提高司法公信力。对司法行政部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监督,先后2次听取审议了“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积极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刑事侦查等工作开展监督,推动公安执法科技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刑事侦查能力。听取审议了“平安贺兰”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加大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平安贺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三减”工作成效显著,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四年来,常委会先后对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统计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指出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找准法律执行中的难点和关键,找准与贺兰实际的结合点,勇于改革创新,保证各项法律在我县得到正确实施。
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落实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转办和督办等制度。四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410多件,接待群众来访900余人次。对所反映的问题落实承办单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常委会领导认真落实下访、接访工作要求,按时参加接访活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圆满完成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任务,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人大代表170名、乡镇人大代表306名。
三、坚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贺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审议每项议案,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加强预决算管理,在监督政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同时,认真审议并批准了每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财政决算。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在认真调研审议的基础上,连续三年作出了同意贺兰县使用宁夏地方政府债券及置换债券资金计划项目的决议。作出了宁夏生态纺织示范园中小企业孵化园、生态纺织研发中心及新建八条道路项目列入中长期财政预算的决议,有效缓解了资金不足的压力,保障了一批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作出了批准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严格控制政府债务限额,有效预防政府性债务风险。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认真落实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会议表决、任后作表态发言等制度,保证县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律程序成为“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四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8人,任命法院人民陪审员51人。
四、坚持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始终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发挥职能、联系群众的基础和依托,坚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优化服务,强化保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拓宽联系渠道,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我们在全区率先建立了覆盖全县各乡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86个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进”等活动,按照便于联系的原则,将区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编成小组,分别联系基层组织。通过“听、查、带”,及时将基层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转交政府及相关单位研究办理,依法推动了一些问题的解决。
紧扣社情民意,认真督办议案建议。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确立代表议案28件,建议36件。常委会高度重视,实行议案和重点建议督办制度,每年2次专题听取审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四年来,积极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办结答复率达到100%。本届人大,通过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修建农村道路196.6公里、硬化庄点巷道72.3公里、砌护改造渠道34.1公里,为加快推进农村庄点巷道硬化全覆盖做出了积极努力,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加强服务保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通过多种方式,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保证代表知情知政。积极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在习岗镇、常信乡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试点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代表专题培训。四年来,共有代表390多人次参与常委会履职活动,21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在履职中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形成了90多份质量较高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报告。
五、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前提,坚持以提高干部素质、提升工作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把县委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坚持学习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区市县的决策部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抓好检查、视察和会前学法,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查摆“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抓好建章立制、整改落实。
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县关于廉洁自律、改进工作作风等有关规定。深入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等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议事程序,修订完善了20多项制度办法,提高了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重视同区、市人大的联系,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指导,上下联动,双向互动,县乡人大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四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和坚持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将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顺利贯彻落实。
第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这是人大全面履行职责的根本任务。要始终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履职行权的职责所在,积极顺应全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期盼和要求,自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主动作为,切实推进贺兰科学发展、追赶发展、跨越发展,让改革红利与民共赢,发展成果与民共享。
第三,必须坚持依法治县,这是人大履行监督的内在要求。要始终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履职行权的重中之重,积极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自觉以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己任,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我县得到正确贯彻实施。
第四,必须坚持代表主体地位,这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坚实基础。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确保大工作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第五,必须坚持强化自身建设,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条件。要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作为履职行权的重要保障,正确认识和把握人大工作规律和方法,自觉以创新精神推进人大工作,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勇于监督、善于监督还不够,监督实效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跟踪监督不够,有些审议意见落实还不到位;代表“双联”活动开展的还不够扎实,代表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今后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县十四次党代会确定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总目标,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打造“五个生态”,依法履行职责,奋发有为工作,为加快推进“五个贺兰”建设,促“全生态文明、全要素发展”,建成较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紧扣中心,合力推进,保证县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县十四次党代会,站在新的起点,科学谋划了我县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代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总目标,切实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始终做到与县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落实同抓,确保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加快推进“五个贺兰”建设
建成较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总目标,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打造“五个生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快推进“五个贺兰”建设。
围绕“实力贺兰”建设,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组织代表对园区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形成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决策、政府实施提供依据。加大对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的监督,加快推进“翻番”发展计划的实施,加快培育“5+X”现代产业新体系,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向中高端升级迈进。通过视察、听取审议报告等形式,加大对电商产业、物联网产业、旅游业、金融保险、医养产业、现代物流等服务业的监督力度,促进现代服务业体系不断完善,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新兴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围绕农业“八化”,加大监督力度,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把贺兰建成引领西北、示范全国的现代农业标杆,实现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支持政府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科创中心为抓手,围绕“三院一站一中心”,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
围绕“活力贺兰”建设,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加大对生态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畅通城市建设情况的监督,加快田园景观和城市功能融合,建设城乡结合体,提升生态景观特色,实现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完善城市配套功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大对“产镇融合”、产业定位规划布局等方面的监督,形成一个完善的推进体系,着力打造“六个特色小镇”的金名片,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郁、示范效应明显的生态风情特色小镇。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情况的监督,加快推进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的完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集聚发展,集中打造一批特色主题村落,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承载功能。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促进和支持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完善综合交通网、构建绿色能源网、建设智慧信息网,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同城化步伐,打通城乡共建共享、智慧互联互通体系,全面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围绕“美丽贺兰”建设,加强对环境生态的监督。深入开展视察和调研,全面掌握经济发展现状,支持政府改造提升园区产业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支持发展生态绿色农业,推广生态立体农业循环模式;支持实施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打造国家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双示范区”。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和保护执法检查、视察活动,督促和支持政府深入实施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使全县“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整治,实现全县基本无违建,水系水质达标,水源地安全。加大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监督,促进政府大力实施沿贺兰山生态屏障、县域内生态湿地、农田生态、水环境等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实施通道造林绿化、城市绿道、湿地公园建设,有效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争创国家生态保护示范区。
围绕“开放贺兰”建设,加强对开放环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的监督。加大对招商引资、特色产业培育的监督力度,大力支持政府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引进龙头企业,培育“外向型”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云服务等产业,大力推进与央企、知名企业的合资合作,有效引进外资,发展高端、高新、新兴产业,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品牌、一批开放型经济重点企业。加大对服务环境的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放宽投资准入,加强项目投资跟踪服务,着力打造“西部最优,比东部更优”的开放环境。加大对行政审批、国有资产、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改革的监督力度,推动重点改革十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促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效。
围绕“幸福贺兰”建设,加强对社会事业的监督。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就业、救助等工作的监督,加快推进“三增工程”实施,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就业,重点解决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问题;完善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长效机制,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产业帮扶和各项救助力度,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强对低保、养老、社保、医保等工作的监督,强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低保人口应保尽保,提高对困难群体的精准帮扶,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多元化,大力提高基本养老参保率,实现社保、医保全覆盖,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强对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监督,加快推进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双亿”工程、“名校名师”工程的实施,全面解决“大班额”、“入园难”问题;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推进实施医疗卫生人才“552”计划,优化医疗资源;大力培育“文化名人、文艺精品”,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七五”普法、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监督,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等遗留问题,完善监管和治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以及网络安全。
三、完善方式,强化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依法行使常委会的法定职权,对“一府两院”专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选择群众关心关注、反映集中的土地、环保、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性地运用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进监督事项落到实处,确保监督权有效行使。全面落实跟踪督办机制、执法检查情况通报、重大监督事项答复、报告、询问及督促整改落实等制度。加大对部门工作评议力度,注重对评议结果的运用,把行使监督权与行使任免权结合起来,对票决不满意的部门负责人,要依法进行质询。
四、健全机制,深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深入开展代表“双联”活动,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完善督办机制,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努力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及时通报“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采取集中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全面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活动,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加强代表管理,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激发代表活力。
五、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28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学习研究,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使常委会各项工作紧跟县委决策部署,紧贴民生实情。继续办好贺兰人大网,建立人大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加快推进网络信息化建设。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区市人大联系,加大对乡镇人大的指导力度,推动人大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思路决定出路,实干决定发展。县十四次党代会提出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开启了推进科学发展、追赶发展、跨越发展,实现富民强县的新征程。目标催人奋进,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中共贺兰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加快建设“五个贺兰”、实现“五个更加”的奋斗目标、建成较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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