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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转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09-08 14:56:52 作者:王国兵 来源: 文字大小:[][][]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转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8日贺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慈善法贯彻执行及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审议意见转送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研究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在60日内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一、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经到会2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应到32名),该项工作报告得满意15票、基本满意12票、不满意1票。
        会议认为:2017年上半年,面对经济下滑压力,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三个一”经济工作思路,大力培育“1+3”产业体系,科学推进“四个并重”,着力补齐发展短板,不断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发展,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现代农业稳步发展,新兴服务产业向好,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建设协调发展,改革活力逐步释放,全县经济社会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同时,我县经济运行中还存在固投增速缓慢、工业经济保增长压力大、服务业结构乏力、经济增长后劲不足等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二是科学谋划2018年重点项目,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着力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加快工业转型发展,实现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培育壮大第三产业,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等深度融合;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三是坚持以发展新理念为引领,大力实施项目建设深化年活动,集中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努力在“三增”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推进项目建设速度和园区项目投产达效上下功夫,切实拉动投资增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四是进一步加强放管服务力度,改进作风,整合资源,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落实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人才缺乏、融资难、项目用地等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二、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经到会2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该项工作报告得满意25票、基本满意3票。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能够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年”和“作风建设深化年”为契机,狠抓收支、保障、监管和改革各项工作,有效发挥了财政职能,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但是,全县财政增收后劲不足、预算执行不严格、政府债务风险大、财会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改的《预算法》,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把《预算法》作为预算管理的行为准则。二是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研究解决好影响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三是出台相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引导各部门积极争取配套资金。财税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打好争取财政政策和资金扶持“组合拳”。四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管,依法规范财政预算、决算,切实解决帐外资产、帐实不符等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规范。五是科学编制2018年度部门预算,加强对全县财政运行情况的分析,及时调整财政预算方案,保障财政工作运行更加高效。六是加大财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财会人员作风建设,规范财政统计口径,严格执行收入统计标准,增强会计人员依法理财能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经到会2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该项工作报告得满意24票、基本满意4票。
        会议认为:近年来,审计部门认真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对各单位“审计体检”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维护财经秩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和帮助领导决策、为全县经济保驾护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还存在着固定资产帐实不符、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转变观念,创新审计理念和方法,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审计及时提示风险隐患,促进责任落实。二是不断拓宽审计范围,切实加强对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公共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尤其要聚焦扶贫等涉农民生领域资金的审计,确保惠民专项资金真正用到实处,实现社会效益。三是树立审计质量就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意识,规范审计工作流程,把好审计质量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提升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四是高度重视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继续发挥审计工作“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坚决防止屡审屡犯。五是加强审计队伍理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团结协作的高素质“审计铁军”。六是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建立单位内部日常监督机制,将预防性措施融入日常监督管理中,从源头上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
        四、关于慈善法贯彻执行及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经到会2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该项工作报告得满意25票、基本满意3票。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及时成立组织机构,优化人员配备,积极完善善款募集机制、社会救助机制、资金监管机制,深入贯彻执行慈善法,扎实有效开展了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恤病、优抚等社会救助活动,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由于我县慈善工作起步较晚,力量还比较薄弱,与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借助微信、公众号、拥抱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褒扬各阶层人士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先进典型,讲好贺兰故事,增强社会各界的慈善意识和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感。二是通过播放专题片、表彰先进、摆放展板、发放彩页、设置咨询台、现场募捐等方式,广泛宣传慈善法,认真组织开展好“慈善日”活动,大力弘扬和传播正能量,营造“人人关心慈善、人人支持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三是制订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引导社会力量奉献爱心,参与慈善事业发展。同时将慈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慈善日常工作高效运转和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四是拓宽慈善资金捐赠渠道和方式,进一步健全资金募集机制,壮大慈善资金总量,为做好慈善工作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五是各会员单位要及时、足额缴纳会费,带头弘扬传统中国文化,牢固树立扶贫帮困、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意识,为推进全县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尽一份力。六是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对待的原则,严格管理好慈善资金,把有限的慈善资金用到党和政府最关心、困难群众最需要的方面,做到善事办好、好事办实。七是建立一支热心慈善、乐于奉献、值得信赖的慈善工作队伍,充分发挥慈善工作队伍人格魅力,提高慈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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