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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议决定  (75)
    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贺兰县2019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决议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01-17 14:09:43 作者:王国兵 来源: 文字大小:[][][]


    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贺兰县2019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7日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贺兰县2019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2019年所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区市党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力推动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国家、自治区、银川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完成国家和自治区、银川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努力构建科学完整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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