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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议决定  (74)
    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贺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01-17 14:13:29 作者:王国兵 来源: 文字大小:[][][]


    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7日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大常委会主任俞学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取得了新成就,在推动我县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新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九次、县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担当作为,进一步做好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为助推贺兰高质量发展汇聚起奋勇向前的磅礴力量,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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