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贺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7日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马龙代院长所作的贺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过硬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为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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