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贺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4日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龙院长所作的贺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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