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0月15日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公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更好的服务“十四五”时期贺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扎实推进法治贺兰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列入党校培训必修课,充分运用各类手段、阵地、平台,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当先锋,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新贡献,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常态。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农村、社区、单位面向基层群众宣讲民法典,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深入宣传生态保护、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耕地保护等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平安贺兰建设、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民族宗教、惩治和预防犯罪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深入学习宣传区、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推动法治贺兰建设过程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知晓度,提高贯彻实施的质效。
三、全面提升全县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提升纳入地方和部门行业法治建设总体规划。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课时,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深入开展媒体、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教育。推动全民践行法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提升公民道德与法治素养。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设置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园、法治文化角,实现法治文化阵地遍布全县。持续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着力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评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立足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法治文化,建设黄河法治文化带,打造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实践、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相融合,推动全社会遵法守规,夯实社会治理法治基础。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完善乡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社区依法治理,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集中学法制度,推进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健全人民调解“四张网”,为社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加强宗教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和教职人员,完善治理机制,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校园依法治理,推进法治示范学校建设,配齐配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防范学生欺凌、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强企业依法治理,以“法律暖企”“法治体检”活动为依托,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升企业依法管理水平。加强社团依法治理,建立联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社团内部监督和纠纷解决,提高社团依法规范管理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强网络依法治理,强化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做好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创新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第一动力,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完善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创新普法方式手段,针对特定人群、特定领域及行业加大普法内容供给,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深化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坚持重点领域宣传教育与行业领域宣传教育相结合,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中,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加大全面组织实施力度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强化基层基础作用,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将普法工作由依靠行政手段实施转变为依靠法治手段推进。政府要加强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和考核评价体系,认真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切实保证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并向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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