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徐华辞去贺兰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7日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徐华本人的辞呈,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华因工作原因辞去贺兰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