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满银、王学仁辞去贺兰县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7日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李满银、王学仁本人的辞呈,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满银、王学仁辞去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