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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02-15 10:41:17 作者:王国兵 来源: 文字大小:[][][]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2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俞学华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县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政府副县长马刚及环保局、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等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视察。
        视察组先后深入宁夏北方乳业欣荣奶牛养殖场、宁夏泰益欣污水处理厂、暖泉污水处理厂、宁夏希望田野生物科技公司,实地查看并详细询问了养殖场粪污处理、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及企业废气异味处理等情况,对我县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评议会上,视察组认真听取了政府副县长马刚关于全县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对全县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一致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环保部门紧紧围绕“全生态文明、全要素发展”的目标,狠抓环境保护法普法宣传、污染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项工作,持续提升全县环境质量水平,为加快“五个贺兰”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针对环境保护工作人才队伍缺乏,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视察组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努力开创全县环保工作新局面:一要加大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法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二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使用,严把入口关和竣工验收关,严禁不符合规划、未经环保验收的项目投入生产。三要加大对企业排污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督促排污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履行好环境监管职责。五要加大环保经费投入力度,把环保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为治理污染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六要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综合执法效能,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及部门间协调配合,执法信息共享,为建设“五个贺兰”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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