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举办迎新春职工趣味运动会的通知
县人大各委室、县工会各部室: 为丰富和活跃县人大机关和总工会机关体育文化生活,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体质,引领健康生活,打造和谐机关,以崭新的面貌迎接2017年,经县人大工会和县总工会机关工会协调沟通,决定联合举办迎新春职工趣味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活动,展示人大和工会广大干部职工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团结协作精神,增强凝聚力,增进人大、总工会机关各委(部)室干部职工、工会间的相互交流、沟通,营造热爱运动、享受健康、全民健身的积极氛围,更好地为企业、职工群众服务。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上午九点 地点:贺兰县总工会职工文化活动中心 三、参赛对象及组队要求 参赛对象为县人大各委室、县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基层工会全体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并能参加所报项目比赛者。本次运动会按职工总数平均分成四个代表队参加。其中人大机关组建人大机关队一个队(邢彩霞领队)、总工会组建办公室队(沙丽玲领队)、部室联队(赵建荣领队)、联合会队(蒋汉军领队)三个队参加集体项目。个人项目实行混编分男女组竞赛。 四、项目设置 1、集体项目:集体跳绳、螃蟹背西瓜、集体拔河、双腿夹球接力、托球跑、抛绣球。 2、个人项目:乒乓球、羽毛球、台球、象棋、跳棋、飞镖、1分钟跳绳、踩气球、定点投篮、蛙跳。 五、奖项设置 1、集体项目奖:取项目前一名进行奖励。 2、个人奖:每个项目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三分之一进行奖励,分男女组设立奖项奖项。 3、鼓励奖和组织奖。 六、几点要求 1、运动会所需器材由办公室准备,各项目负责人要提前到办公室领取项目器材,做好竞赛前器材准备工作。项目结束后将器材归还办公室。 2、各项目负责人要提前准备单项成绩表,比赛结束后将单项比赛成绩表交办公室,由杨昊、马海英二同志制成汇总表并负责成绩汇总,由办公室组织发放奖品。 3、集体项目时间统一到24日上午进行,各领队要组织好队员按时参加。个人项目原则上在集体项目后进行,也可由项目负责人择机负责召集进行,请全体队员按时参加,不得缺席。 4、各领队要将报名表于23日上午上报总工会宣教部杨昊处进行汇总。24日上午8:30分召开领队和裁判员会议。竞赛时各领队和各裁判要及时到位,认真履行其职责。因器材或其他原因导致活动不能顺利开展的,要承担其相关责任。
附:职工趣味运动会竞赛规程 附件: 职工趣味运动会竞赛项目及规程
一、集体项目 1、集体跳绳(每队5人,男2人,女3人) 比赛以8人为一队,由两人在旁摇动大绳,8人排成一排进行跳绳,比赛之前试跳一次后正式比赛,一次决胜负,最后由裁判员记录所跳有效个数,个数多者名次靠前。 裁判长:沙丽玲 邢彩霞 记录:杨雪红 2、螃蟹背西瓜(每队5人,男2人,女3人) 起跑线和终点线相距20米。两端各站4人,每端分成3组,每组2人,比赛中2人要共同用背部夹住球前行,途中背部离球、用其他部位碰球或球掉落或球爆破,皆视为犯规,一次罚停2秒,须在犯规地停止前进直至重新调整好始得继续比赛;进行接力时,接力方必须在线内完成接力活动,先到达终点者优胜(一场决胜负)。 裁判长:张文华 王兴 记录:杨永霞 3、集体拔河(每队8人,男4人,女4人)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办法进行,队队见面。 裁判长:赵建荣 张占河 记录:李泽源 4、双腿夹球接力 将球放在两膝上方用劲夹住,走到对面终点处,将球交给对面队友,循环反复至全队结束,时间最短者为胜。 规则:(1)必须从起点线后起步。(2)如中途皮球脱离须在原地把球拣起夹好后继续比赛。(3)双手必须放至身体两侧,不可用手扶球。(4)每队限报4人,(至少有一女) 裁判长:周扬 孙宝祥 记录:戴立毅 5、托球跑(男女不限,一名) 规则:乒乓球必须放在乒乓球拍的中间,不能用手固定,每个人每次只能托一个球,从起点到终点,再从终点返回起点,球不掉在地上为有效,如果球在托送途中掉到地上,选手必须回到起点重来。在规定的赛程内用时最少者名次最好 裁判长:勉佳慧 张建刚 记录:王英喜 6、抛绣球(每队8人,4男4女) 裁判长:马小平 吴晓凤 记录:杨昊 二、个人项目: 1、台球。 裁判长:李国华 陈学山 记录: 付梦琪 2、乒乓球。 裁判长:张文华 张建刚 记录:杨永 3、羽毛球。 裁判长:黄新康 孙宝祥 记录:贺秀萍 4、飞镖。 裁判长:沙丽玲 丁新林 记录:杨雪红 5、1分钟跳绳。裁判长:赵建荣 胡 艳 记录:李泽源 6、定点投篮。 裁判长:周 扬 郝锦娟 记录:戴立毅 7、踩气球。 裁判长:勉佳慧 叶兴祥 记录:王英喜 8、蛙跳。 裁判长:马小平 化志勇 记录:张学晶 9、象棋。 裁判长:程大勇 顾 钧 记录:李月霞 10、跳棋。 裁判长:程大勇 孙志军 记录:李月霞
成绩汇总:杨昊 马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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