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为了全面了解我县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推进政府监管主体和企业责任主体的全面落实。根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题安排,3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海盈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史志刚及安监局、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检查组首先深入到常信乡、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物美大卖场、宁夏华泰家俱制造有限公司实地查看了“五级五覆盖”落实、企业“六化”建设、隐患排查信息系统使用、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检查组在听取了县安监局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后进行了座谈,对我县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一致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安全生产法》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贺兰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贺兰县安全生产监管点多、面广、线长,共有各类企业541家,主要分布在3个园区,其中重点监管的危化企业34家,监管重点防火单位56家;辖区境内道路119条1073公里。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责任落实、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基础建设和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14-2015年,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均在银川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控制指标以内,2014年县人民政府荣获银川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县人民政府荣获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1-2月份,全县发生事故15起,死亡2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人),受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0.97万元,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57.14%、50%、90.13%,死亡人数净增2人,四项指标呈现“三降一升”趋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2014年12月1日施行以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把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安全生产法》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分层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法》,政府各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解读。认真组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参加区、市举办的《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举办全县《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邀请自治区安监局宣教处讲师授课,全县各乡镇场、直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参加。同时,印发《关于开展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宣传及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企业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宣讲辅导,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广大员工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广泛开展公众宣传。县财政预算两年安排资金60万元经费用于新安法宣传培训,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通过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摆放展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安全、关注安全、保障安全。为全县企业免费发放《十条规定》、《七条禁令》、《危化十条禁令》、《安全生产倒计时牌》及职业病防治相关制度牌等541套。围绕危化知识以及建设项目设施安全“三同时”、标准化、“六化”建设、职业卫生等方面内容,组织编印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指南》,免费发给各企业,便于企业学习宣贯执行。三是强化遵法守法意识。新法颁布后,县人民政府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单位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安全生产法》相关专题片以及《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和遵法守法意识。四是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在县电视台播放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相关专题片,通过《走进直播间》节目向群众介绍新修订《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及新法增加和修改内容。
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贺兰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修订了《关于调整贺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入推进政府责任“五级五覆盖”和部门责任“五落实”。全县64个行政村、11个社区以及县住建、公安、交通等24个县级部门均成立安委会,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及内设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三是细化目标任务。每年都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依据目标责任书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季度、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推进各单位履行责任。四是落实资金保障。每年县人民政府都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安全生产政府投入到位。
(二)狠抓主体责任,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提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按照自治区、银川市要求,从严从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把好企业安全准入关。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确保企业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取证企业动态管理,结合行政执法、技术抽检、专家会诊重点整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善。二是夯实企业基础管理。大力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全面推行岗位作业票制度,重新排查认定重大危险源并督促落实远程监控。监督企业认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应急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巩固。三是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危化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逐步推进的思路,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硬指标,督促各园区落实。 四是推进企业“六化”建设。将“六化”(安全管理分级化、排查项目清单化、隐患查治常态化、制度规程规范化、现场管理可视化、培训教育经常化)作为申报标准化达标的前置条件。去年制定了“六化”工作推进方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进、企业为主”的原则,采取多轮培训、执法检查等措施推进“六化”建设工作,目前已有75家企业通过“六化”验收。今年,按照区、市要求“六化”企业达标超过75%。五是抓好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建设。2014年自治区安监局在全区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建设,我县有185家企业上线运行。 2015年,共排查一般隐患2132条,已整改2112条,整改率99.06%。累计自查自报134家,覆盖率为72.43%,企业基本信息填报率100%。去年12月2日,银川市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我县在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六是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按照“行业监管不交叉、企业监管无盲区”的原则,根据企业规模、管理水平、危险程度、安全标准化等级等因素实行差别化监管,对管理落后及高危企业每月至少检查1次,对三级达标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二级达标企业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倒逼企业严格对照标准落实整改,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狠抓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形势持续稳定。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要认真按照自治区、银川市要求,持续深入的开展所属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县交警大队牵头开展道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对县城97处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口、路段进行错时违停抓拍,人机结合,网上网下联动,降低路面管控死角。2015年,县财政投入1819万元,先后实施智能交通指挥中心、信号灯维修改造、主要道路标线施划、重要路口中心隔离护栏安装等公共安全工程建设。县交通局、运管所开展了危货运输车辆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集中整治动态监控不落实问题,责令东源危货运输超范围经营的6辆车转出。同时加强“两客一危”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班线车辆、危货车辆危险源辨识工作。同时,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县国土局、安监局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检查复查全县4家非煤矿山企业,针对存在的不执行“自上而下、分层开采”原则,盲目组织施工、作业现场无专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粉尘严重超标等问题隐患责令限时整改。县消防大队开展消防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整治,集中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集中排查全县易燃易爆场所71家,紧盯重大消防问题整改。2015年,县政府将消防和消防部队建设经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年落实消防业务经费470万元,灭火救援装备经费160万元。县住建局牵头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对全县建筑工程进行检查,持续整治深基坑、大模板、高处作业和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收回项目施工许可证。县安监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组织各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全面开展危化企业安全大检查,深刻吸取8•12天津滨海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检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30家,重点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受热、明火、摩擦、震动、撞击等可能引发爆炸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以及试生产或准备试生产的企业。同时,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涉及储罐共97个(重大危险源储罐11个),排查的同时建立健全罐区使用情况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以液化石油气钢瓶为重点,严格充装单位资质条件和气瓶检验报废制度,严厉打击无证充装、流动充装、工业气瓶混装、使用翻新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县住建局(燃气办)开展燃气专项整治,督促燃气企业对居民燃气器具、重点场所(设备)逐个入户排查隐患,对发现的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做好供气管道、供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燃气系统运行安全。同时严格查处天然气、液化气违章违法行为,对乱接管道行为依法处理并进行拆除。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管理,加强对燃气老旧管网、管道占压等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安监局与县燃气办、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开展加油加气站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加油站、燃气公司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加油站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县安监局与宁夏烟花爆竹稽查大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开展两次专项检查,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674件。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监管,明确划定销售区域,严格销售、回收安全监管,加大执法监管,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四)严格执法检查,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相关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和部门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计划,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关闭或取消资质。二是严肃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公安、监察、人社、工会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组成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事故查处结案率100%。三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对举报安全和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经查证属实的,进行全县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做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打击一人,震慑一方的效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安全生产四项控制指标逐年下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安全基础依然不够牢固,一些困难问题不可忽视,需要下大力气认真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热企冷、上热下冷”的问题依然突出。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政策支持、教育培训、资金保障、执法检查等措施,不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但一些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这既有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安全设施设备投入不足的客观因素,更是企业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意识还没有完全改变,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生产“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较为普遍。一些中小企业安全设施欠账太多。二是排查出的部分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如银川生物科技园部分企业的规划设计不符合有关建设标准,厂区建设上已经造成“硬伤”,一些企业的作业现场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与办公楼(宿舍楼)之间、储罐与储罐之间、装置区与控制室之间等存在安全距离不够的问题,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出现“火烧连营”。个别住宅小区门房、商业房占压宁夏凯添天然气公司38处管道的问题仍未解决等。三是公共安全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道路交通与快速增长的机动车数量不相适应,一些农村道路交通隐患问题仍未得到改善。涉及民生的供气、供热、供水等老旧管网维修维护问题较多,部分供气管网已经使用10年以上,急需更新。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严重不足,重点化工聚集区无骨干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严重不足。银川生物科技园无消防中队。四是公众的安全意识还需要加强。据交管部门统计,道路交通事故中,私家车肇事占比超过70%,摩托车占比接近20%,超速、不按规定让行及无证驾驶是事故三大主因。近年来发生的工矿商贸企业事故中,90%以上都是违规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造成。社会公众、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还需要大力提高。五是乡镇园区、部门缺少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县安监局核定编制9人,实际在岗8人,监管范围大、任务重,工作力量不足。各乡镇园区、部门基本是兼职工作人员,缺少专业人员,特别是执法检查时业务知识有限,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发现并进行整改。
五、建议
一是抓宣传,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源头治理,把好源头关口,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制度,确保企业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是抓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联动监管,强化监管手段,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巩固安全生产成果。
四是抓排查,不留死角。安全生产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排查活动,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缝隙。
五是抓整改,不留隐患。针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紧盯不放,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确保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改到位。针对群众关注的部分新建道路没有安装信号灯、加油站距居民区较近、建筑设施占用天然气管道等安全隐患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六是抓处罚,强化安全生产。要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真正起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打击一人,震慑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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