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为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深入贯彻实施。根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题安排,3月18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海盈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到如意湖中学学生食堂、宁夏爱里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加工生产、原料储存、贺兰县生猪定点屠宰场、马伟手抓饭店“明厨亮灶”、贺兰新百联超市的食品流通、销售等5个点,询问、察看我县食品加工生产、学生食堂、餐饮经营、存储、流通、销售等食品安全情况。了解了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现状和监管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座谈评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经营户3252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50家、食品加工小作坊237家、流通环节经营单位1592家、餐饮经营1179家、流动食品摊贩41家。千亩以上蔬菜标准示范园区7个,标准化奶牛养殖场3个,屠宰场4家,农产品合作社70家,167个农产品获无公害产品认证,“三品一标”认定面积41.53万亩。 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区、市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举办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和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20余期,培训从业人员48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册,发布食品安全信息20余篇,提高了人民群众辨别假劣食品常识,加大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抓,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把转变发展方式,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推进“四个贺兰”建设。先后成立农产品合作社70家,167个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三品一标”认定面积41.5万亩,既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确保了舌尖上的安全,又增加了菜农的收入。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食品整治力度。特别是新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将原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执法部门无缝对接,修订完善了贺兰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和督查考核责任书,强化了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了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640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592次,下发责令通知书360份,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7起,罚款40.31万元,消除一般食品安全隐患16个,查处违法添加食品原料1起,不合格农药432.8公斤,取缔加工羊杂碎和酱醋勾兑点各1家,重点对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进行检查,检查347家(次),规范食品摊点流动摊贩164个,纠正违规经营20家,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不断规范,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缺乏深度和广度,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使不安全食品有了可乘之机和一定的市场,食品安全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2、部分食品生产行业规模小,基础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设备落后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个得到解决,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和县内一些小餐馆、小摊点、小餐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 3、食品安全委员会有的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监管不到位,乡村食品监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经营和管理还不够规范。 4、食品安全监管的设备不全、手段不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难以满足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 四、建议 1、加大宣传教育,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食品安全工作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不留死角、消灭盲区,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要坚持把食品安全的常态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大对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学校及周边摊贩、“小饭桌”的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真正把“四个最严”落到实处,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要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树立诚信经营典型,加大示范引领力度,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达标创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秩序。 3、健全机制,协调联动。在明确部门监管职责的同时,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的综合协调和联动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大力推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 4、完善检测手段,提高监管能力。要不断加大投入,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完善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检测水平。要强化技术支持,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健全监管网络,做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无缝隙监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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