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安排,现就我县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近年来,我县根据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始终将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作为提升社会管理能力的系统工程、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程和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全面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切实提高了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有效确保了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绩
(一)落实三大保障,切实奠定基础建设。面对新形势、新压力,我县坚持高起点定位,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平安贺兰”建设的党政工程来抓,为扎实推进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全面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情况汇总等工作。对治安防控体系重大建设项目,由县政府牵头,从基层党委、政府层面进行部署推进,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二是全面加强机制保障。着力解决制约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形成了党政主导、综治主抓、部门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全面加强财政保障。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逐年加大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力度,确保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二)建好三支队伍,切实抓好人防建设。我县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狠抓人防队伍建设,全力织密街面、社区、单位防控这张“地网”,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一是着力加强公安巡处一体化队伍建设。县公安局按照全市公安巡处一体化工作部署,在全县设置巡防区2个,防控区4个,封控点12个,落实了人员和装备,在处警之余巡防,在巡防工作中处警。同时根据突发案事件等级,迅速启动防控机制,切实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二是着力加强综治巡防队伍建设。去年年底,由县综治办牵头,成立了30人的综治巡防队,以县城为重点,扎实开展“网格化”巡逻,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区域、时段的巡逻控制。三是着力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依托居委会、村委会、治保会等基层组织,科学调配小区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保安、护厂队、护村队等治安资源,广泛动员群众开展社区巡逻、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等工作。
(三)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抓好技防建设。牢固树立科技强防、创新增力的理念,充分发挥科技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科技应用作为提高治安防控工作成效的主要增长点。自2006年以来,我县投资5000多万元,建设电子警察64处,治安监控点位584处858路,治安卡口24处,治安监控建设逐步由县城向农村地区延伸,基本实现了主要路口、重要路段和场所的全覆盖。针对发案集中在居民小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居民小区安防设施建设。将新建居民小区安防设施建设纳入前期设计审批中,所有新建小区必须安装技防设施并且验收合格才能取得房屋预售证。县政府每年都投入一定经费,分期分批对老旧小区及开放式小区进行改造,重点加强围墙、防盗门、停车场和楼道灯建设。全县旅馆业、网吧、KTV等特种行业场所以及重点内部单位全部安装了监控系统,有效预防、减少了各类案件的发生,提高了居民群众的安全感,提升了治安防控能力。去年11月,由县综治委代表县委、县政府与贺兰广电签订智能图控以租代建协议,决定采取广电投资建设、政府租用的方式,计划建设治安监控点位1120路。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抓紧实施中,预计年底前即可建成交付使用。
(四)坚持以打促防,切实减少发案隐患。一是强力推进案件侦破。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盗抢骗等侵财性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不断地开展各类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行动。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短平快的区域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及时破获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遏制案件高发势头。2016年,县公安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15起,抓获各类刑事违法犯罪人员403名,打掉犯罪团伙19个 82人,抓获逃犯52名,追缴赃款赃物价值845万元。二是坚持有毒必肃,持续开展“大收戒”专项行动,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和涉毒场所整治力度,开展“大排查、大收戒、大管控、大帮教”专项行动,建立真实有效的吸、贩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按照“应收尽收、满员收戒”的要求,强化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收戒,有效遏制吸毒人员进行盗抢、扒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自2014年以来,共查获吸毒人员856人,其中强戒吸毒人员425人,有效扭转了以盗养吸的局面。三是严打传销违法犯罪,减少犯罪诱因。以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为突破口,严查一批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和传销的骨干分子。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做好对上当受骗参与传销人员的教育劝返工作,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性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2016年,全县共组织开展打传集中统一行动8次,破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11起,刑事拘留24人,逮捕10人,抓获网上逃犯9人,捣毁传销窝点105处,查处参与传销人员924人,教育劝返856人,移交工商部门行政处罚103人。目前我县传销活动已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因传销活动引发抢劫、非法拘禁和命案等案件的发生。
(五)强化安全宣传,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县公安局组织民警通过采取警民恳谈会、散发宣传资料、电视滚动字幕和短信平台发布提示信息等方式,向群众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宣传防火、防盗、防抢、防骗常识,在辖区内广泛张贴预警防范通报,提醒居民做好防范,预防案件的发生。定期向贺兰县各银行通报近期我县发生的电信诈骗、信用卡诈骗案件,希望各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在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时提醒办理人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并且在各行营业网点的业务受理窗口、自动柜员机摆放张贴警示牌,提醒群众进行转账或汇款时,先到银行营业厅咨询或拨打110咨询。通过各方努力,切实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
二、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贺兰县社会治安大局总体平稳,但稳定形势、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安全监管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巡防力量不足。根据目前全县警力状况,很难担负当前严峻的维稳、打击刑事犯罪和治安整治工作任务。公安机关没有专门的巡防队伍,虽然开展了两警联勤,但是坚持的不够好,开展防控工作的警力不能得到落实,降低了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的可见度和密集度,影响了防控效果。
二是基础工作薄弱。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中基础工作仍显薄弱,我们对人、事、地、物、组织等的掌控还不到位。作为社会最基本单元社区内的基本信息资源,由于社区民警少、日常工作繁忙等多种原因,无法实现实时采集获取。同时,各个行业、领域自身掌握的大量信息,由于地区差异、行业壁垒等种种因素,也无法有效整合,这些都降低和制约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效能的有效发挥。
三是科技应用不足。在目前的防控体系中,科技含量仍然较低,就我县而言,视频监控建设较早,但在线率不高,尤其是电子警察还没有实现全部联网,治安监控也还没有实现全覆盖,还有很多盲区、死角。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还没有得到充分运用。此外,民警在信息化工具应用上,还存在不会用、不敢用和不善用的情况,科技信息化还没有真正发挥引领作用。
四是全民参与不够。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对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认识还不足,还存在误区,有的认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公安机关的事情,落实工作只停留在开会、文件上,事不关己;有的虽然参与其中,但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不推不动,造成防控体系建设不均衡。另外,各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不健全,工作衔接不顺畅,缺乏协调配合,使得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掣肘着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防范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和人员还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人防配备不足,物防设施老化,技防设施落后的情况。特别是近几年来,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和集资诈骗案件高发频发,仅2016年,全县就发生电信诈骗案件262起,比上一年上升了98.5%,集中反映了一些群众的安全防范意 识淡薄。
三、关于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具体措施
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必须建立“党政主导、综治牵头、公安主抓、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着力整合各种资源、力量、手段、措施,通过建立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动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管控的能力和水平。当前,我们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政主导,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格局”。因此,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必须坚持党委政府主导,综治部门牵头,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着力构建无缝隙、全覆盖、立体化的现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党委政府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严格实行考核,与党政一把手的政绩挂钩,调动各相关部门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积极性,实现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创新工作方法,构建治安防控机制。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城区科学划分网格区,推行巡处一体化模式,实行每日警情研判机制,实现“警力跟着警情走”,实现“点对点”的扁平化指挥,提高见警率、盘查率和现场抓获率。二是建立群防工作机制。派出所社区民警要组织社区治保人员、保安队员、治安志愿者、网格员、小区门卫等群防群治力量,广泛开展对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巡逻守护工作。同时,居民小区要落实守楼护院、邻里守望等防范措施,努力实现“小安”积“大安”。三是建立警务协作机制。要建立完善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警种与警种之间的工作协作机制,在维护稳定、打防管控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联勤联动、共管共治,打破地区分割、解决打防管控脱节等问题,提高整体作战能力。
(三)严密治安管控,提升治安防控能力。一是严格实有人口管理。要结合“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掌握重点高危人员的底数和动态信息。采集关联信息数据并录入平台,构建重点人口、高危人员管控网络。二是严格行业场所管控。要督促寄递、物流、旅馆、网吧、娱乐场所等行业人员树立安全与发展并重理念,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经营;组织有关行业建立行业协会,强化行业内部监督,建立完善行业规章,实行行业自律,提升管控质效。三是严格重点目标控制。要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化学危险品、易制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的安全管理,有效打击和防范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活动,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加强对党政首脑机关、学校、重要企事业单位、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管控,实行屯警街面、武装执勤、便衣巡逻、蹲点守候相结合,提高打击震慑和应急处突能力。
(四)夯实基础建设,增强治安防控活力。一是推进智能图控系统建设。采取由网络运营商投资建设、政府支付租金、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以租代建”模式,将智能图控系统建设拓展到农村乡镇、交通沿线,力争实现重点部位、区域视频监控的全覆盖。组建视频侦查队伍,切实提高视频图像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二是大力整合内部视频监控。将辖区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的内部视频监控系统整合联入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进一步扩大视频监控的覆盖面,做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实现视频监控系统效益的最大化。三是建立完善警种合成作战机制。以公安改革为契机,以视频监控平台为载体,搭建合成作战平台,全面整合图侦、刑侦、国保、治安和“DQB”技术,建立“破案打击、治安防控、维稳管控”的合成作战机制,着力构建覆盖各层级、各领域、全方位的实战化、常态化、一体化警务合作格局,提升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
(五)强化安全防范宣传,切实提高防范意识。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犯罪的可防性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全方位地开展防范宣传工作,深入揭露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和犯罪伎俩,有针对性地引导人民群众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关系着全县民生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虽然我们在这几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平安贺兰建设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全面控制刑事犯罪发案数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贺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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