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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人大代表开展双联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04-21 15:19:28 作者:王国兵 来源: 文字大小:[][][]

    关于对人大代表开展双联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双联”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作用,使人大代表联系基层组织和群众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四级”人大代表开展“双联”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5月10至20日
        二、检查内容
        1、基础性工作情况(50分)。(1) 工作计划安排(5分);(2)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站)建设情况(15分);(3)建立相应制度并上墙情况(5分);(4)开展日常活动情况(15分);(5)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等情况(10分)。
        2、代表开展“双联”工作情况(50分)。(1)各代表小组建立情况(10分);(2)代表活动开展情况(15分);(3)代表信息公示情况(5分);(4)活动记录情况20分(其中:小组活动情况记录(5分)、代表参加活动情况记录(5分)、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情况记录(10分))等。     三、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进行。
        1、召开座谈汇报会,听取乡镇人大、街道、园区工作汇报,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情况介绍等;
        2、检查制度建设、活动记录、内业资料等归档情况;
        3、查看“人大代表工作室”等硬件建设到位情况;
        4、走访代表、选民、有关单位,察看代表履职情况等。
        四、人员安排
        组长:盛国为
        成员:张占河   韩建勇   吴晓风   王  兴   邢彩霞
              孙志军   叶兴祥 
        五、具体要求
         1、人大代表联系基层组织及群众工作,主要以代表小组集体活动为基本形式,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代表小组要高度重视,以“人大代表工作室”为平台,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畅通联系渠道,确保代表联系群众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2、这次检查是县人大加强对代表联系基层组织和群众工作的指导和考评,也是对代表履职的一次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代表和换届时优先推荐为代表连任人选的重要依据。
         3、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园区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准备,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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