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研我县欠缴税费清理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为维持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秩序,清理长期欠缴税费的不良现象,促进县域经济良性发展。根据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安排,于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欠缴税费清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调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炳杰及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专题询问,详细了解了欠
缴税费清理催收情况,以及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时分析原因,落实责任,提出具体要求。检查组认为,今年一季度以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欠缴税费的清理催收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位组长的清收小组,并制定税费清欠实施方案,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局、国地税,部门制定了相关的办法,采取了一定措施。部门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努力,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清收效果依然不明显。截止4月20日共欠缴税费7.74亿,在当前经济运行下行、财政增收难度大、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欠缴税费依然居高不下。与2017年当年税收任务9.72亿仅差2.18亿。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刘甲锋县长为组长的税费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税费清欠工作。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共完成税收清欠5147.34万元,其中,地税完成4507万元,国税完成640.38万元。共完成清收欠缴规费2.2亿元,其中,收缴现金7815.7万元,通过收支两条线收取规费13158.3万元,以房抵顶规费1028.6万元(收回家园小时代房屋26套、面积2731平方米)。截至目前,共完成欠税清收1490.8万元。其中,国税共清缴入库税款1104.8万元(陈欠78.02万元、新欠1026.78万元),地税共清缴入库386万元(陈欠281万元、新欠105万元)。清缴规费3943.3万元,劳保基金40.92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欠缴税费情况仍然严重。今年以来,两税共形成欠税27915.53万元。其中,县地税局形成欠缴税款金额26463万元(其中陈欠25248万元,新欠1215万元);县国税局欠税1452.55万元(陈欠390万元,新增欠税1062.55万元。历年欠缴建设规费4.95亿元,其中,劳保基金2.19亿元,规费2.14亿元。
(二)税费清欠难度仍然较大。因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企业经营不景气,部分企业停破产等因素叠加,税费清欠难度仍然很大,部分企业还形成了新的欠税。有24家企业濒临破产、已破产或无法联系清缴拖欠规费,未能送达《征收拖欠建设规费决定书》,涉及金额1亿元。
(三)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清欠。前几年,部分企业因与政府存在债款矛盾及企业多缴纳规费而没有及时清退,企业以资金困难为由而不积极清缴欠税。部分企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因国家大政策的调整或当时县财政困难的原因,没能及时兑现,有20家企业持有规费减免政策或与政府存在债务关系,涉及金额3.1亿元。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非税欠缴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对欠缴税费分类梳理,不能让陈欠成为一笔糊涂账。做到项目清、家底明。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税费欠缴清查追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责任部门、执收单位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协同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齐抓共管、务求实效,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责任部门、执收单位要坚持抓大不放小,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落实责任,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对重点税费欠缴大户实行一案一制(即一个案例一个清查方案),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充分地利用各种媒体进行税费欠缴清查工作的宣传活动,发挥媒体对社会舆论正面的引导作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理解和支持税费欠缴清查工作,对税费欠缴单位形成较强的社会责任压力和舆论压力,营造出主动做好税费欠缴清查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依法依规征缴税费,强化税费管理。由于税费在征缴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程序,随意性过大,管理不够规范、运行效率低下等造成的陈欠,政府尽快研究拿出解决办法。对于政策性减免,尽快研究界定减免的项目和期限,理顺债务纠葛,按照税费来源和支出渠道,化繁为简,处理好“三角债”关系,并严格规范减免程序杜绝新欠产生。在依法筹集的基础上,努力挖掘收入潜力,防止税费收入流失。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 进一步优化税费收入征管环境,健全税费收入监督检查机制,夯实税费征管基础,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各项税费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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