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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贺兰县2017年使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计划项目的视察报告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07-31 18:39:21 作者:吴晓凤 来源: 文字大小:[][][]


    关于对贺兰县2017年使用地方政府新增
    债券资金计划项目的视察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新增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监督机制的相关要求,我委于11月20日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县2017年新增债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视察。
    根据新增地方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债务用于的项目支出主要是落实“一带一路”,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扶贫攻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融资需求。由于时间紧,视察组没有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
    查看,通过听取汇报、专题询问,就新增债务资金计划项目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对项目可行性、效益性、资金使用 合规性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视察组认为,财政部门2017年能够积极协调,千方百计争取到地方新增债券资金29271万元,实属不易,对解民生、办实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缓解财政资金压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债务资金的计划项目、资金使用上,还存在债务风险控制不严、支出界限模糊、债务结构不尽合理等现象。
    针对以上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要严控地方债务增量。目前我县有60%的债务没有被四部委认定,隐性债务会给政府造成很大潜在的压力和风险。增量的地方债,虽然缓解了当时的资金压力和困难,但是把无息债变成了有息债,许许多多的债权人,变化成自治区政府一家,上级政府对我们有更多强硬的制约措施和手段,一旦到期无法偿还,将会使地方财政无法运转,因此,增加债务规模要严加控制。
    二是界定支出范畴。由于地方政府承担过多的职能,尤其大力推动创新创业载体,这种模式需要政府大量投入,而新增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而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同于一般公共财政资金),不能哪儿需要往哪花,哪儿救急往哪儿用,投资的项目要严格把控,认真推敲和界定公益性资本支出的范畴,投资能够形成良性资产,总体风险才能可控。如老旧小区的改造,可以通过墙改、抗震、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解决。代表认为,政府不能为个别小区改造买单,少部分人受益。
    三是优化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结构,防控债务风险。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还款渠道不一样,政府的压力也不一样,什么样的结构比例最优、专业部门认真加以分析研究。目前我县债务结构不尽合理,一般债务比例大,而专项债务占比较小。一般债务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而专项债务是用土地出让金偿还,根据我县财政状况,有针对性的协调债务,把有限的债务,控制在最佳结构状态。
    四是正确认识人大监督工作。就是过程,正常的程序也要走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事前监督职能,在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必须纳入预算接受同级人大审查和监督。确保新增债务计划项目及资金的安全有效。
    五是健全机制,依法举债。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强调了地方债务管理的一系列措施。
    规定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转型后的国有企业可以合法合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但是政府不能替它承担偿债责任。坚决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坚决制止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融资。
    对于隐性债务,实际就是地方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借的债务,政府职能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