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大常委会
视察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全会提出的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下狠心、拿硬招、出重拳、铁腕整治环境污染问题,让贺兰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4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视察。政府副县长马刚及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乡镇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邀参加视察。
视察组先后深入金贵镇汉佐村、习岗镇新平村、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暖泉污水处理厂等场所,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现场进行了点评。
视察组一致认为: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决策部署,系统制订方案,围绕生态靓县战役,广泛发动群众,有力推进工作。通过全面深入实施“蓝天碧水 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推动“洁净贺兰”向“美丽贺兰”提升,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提升,群众生产和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在视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道路施工、建筑工地等施工活动抑尘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秸秆禁烧还未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力度不大,秸秆禁烧现象时有发生;县城建筑垃圾堆放场所还未开工建设;县城部分商户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还未彻底根治;环保监管力量薄弱,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视察组建议: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以严为基础,细化责任,强化落实,突出精细化管理,不降低工作标准,不减弱工作力度,不减少经费投入,不出现“问题反弹”。二是深化整治重点。针对城乡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交通密集场所、建筑工地、水体治理等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逐步深化整治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并加大对乡镇水源地、贺兰山东麓周边环境整治。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对乡镇场、各部门的监督考核,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以表彰;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以强有力的监督保证全方位的落实。五是完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开拓思路,积极主动地进行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建立健全县管理机制,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防止陷入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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