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转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检察院相关工作报告意见的 通 知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30日贺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审议意见转送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研究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在60日内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表决情况:经到会2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应到32名),该项工作报告得满意19票、基本满意8票。 会议认为:自2017年8月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件,立案23件,案件全部审结。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弥补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主体的缺位,有效地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调动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中发挥出十分重要的作用。公益诉讼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虽然效果逐渐显现,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高、民事公益诉讼调查取证难、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有阻力、民事行政检察人员不能完全适应新要求等问题和不足。建议县人民检察院: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有效提高行政机关和广大群众了解、认可、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意识。二是找准公益诉讼工作重点、难点,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工作效果。三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和部门联系会,加强与环保、国土、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其他适格主体在公益保护中的作用,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双赢多赢共赢的治理格局。四是坚持保护社会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严把调查核实关、诉前程序关、审查起诉关等,确保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五是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检察机构或办案组织,增强一线办案力量,保证人员配备与职能拓展、业务增长相适应,提升提起公益诉讼办案水平。六是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学习总结公益诉讼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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