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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 视察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06-04 09:45:05 作者:王国兵 来源: 文字大小:[][][]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
    视察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5月28日上午,贺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俞学华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了视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康军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城乡建设局、司法局、各乡镇、劳动执法监察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了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金贵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江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贺兰县人民调解中心实地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随后召开了评议座谈会,司法局局长朱建新代表县人民政府就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做了全面汇报。视察组认为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突出、信息化水平高,涌现出一批优秀调解员和石学文、陈光显、何文明等先进典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在不同调解岗位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减少应诉案件数量、预防刑事、暴力案件的进一步发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视察组针对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不规范、各级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要筑牢人民至上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群众的事情无小事,要及时耐心调解好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二是坚持依法调解,严格依据人民调解法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的调解范围、要求和流程进行调解。三是完善“大调解”格局,使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紧密衔接、相互协调,同时促进各部门协同,避免一些责任部门互相推诿。四是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选配“爱调、会调、能调”的人民调解员,发扬“真心、关心、耐心”的调解风格,提高村级调解委员会的积极性,将法治教育和基层治理融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之中。五是加强队伍保障和经费保障。选配德高望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到人民调解岗位,提高补贴待遇,充分发挥律师作用,让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得到应有的回报。同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和律师的专业水平,促使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等矛盾纠纷更好的解决。加强政策培训,使人民调解员和律师了解党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矛盾重点,更好的支持全县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