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学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贺兰县人民政府: 经2019年2月21日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任 命: 李宗怀为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邓晓明为贺兰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常雪峰为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 锋为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 坤为贺兰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 高学东为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时新花为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闻国涛为贺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朱 莹为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岩弘为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孙 明为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免 去: 周 坤的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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