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毋建宁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贺兰县人民法院:
经2023年11月9日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 去:
毋建宁的贺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闫生利的贺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严晓冉的贺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 佩的贺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