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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01-17 10:34:18 作者:王国兵 来源: 文字大小:[][][]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由机关文书专人管理,非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维护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科学、规范地保存档案,为查阅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三、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室的防火、防尘、防虫蛀、防鼠咬、防潮湿、防高温的器械、药品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保持室内整洁,按时测定和调整室内温度、湿度,并做好记录。
        五、档案室内严禁吸烟、闲聊,管理人员要随时关(锁)好柜门和档案室 门窗,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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