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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01-17 10:39:52 作者:王国兵 来源: 文字大小:[][][]
    贺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常委会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政治觉悟和领导水平,提升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成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为机关全体处级干部,学习时可以扩大到机关科级干部。
        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个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三、每年初制定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安排,明确学习的内容、时间和要求。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安排可以同机关的年度理论学习安排相结合,避免冲突。
        四、中心组理论学习由机关党组负责组织,党组副书记具体负责每一次学习的会前准备工作。
        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遵守学习时间、学习纪律和学习要求;要主动写学习笔记,积极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讨论积极发言,为促进学习建言献策。
        六、学习方法上,可采取集体学习、讨论的形式,或确定某一个成员做专题学习辅导,或围绕确定的某个专题发言讨论,也可以请人讲。
        七、学习实行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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