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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兰县人大机关办公楼门卫制度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01-17 15:29:18 作者:王国兵 来源: 文字大小:[][][]
      贺兰县人大机关办公楼门卫制度

        为了加强人大机关办公楼的内部安全工作,消除楼内水暖电、火灾、盗窃等不安全因素,确保机关正常有序的工作,按照贺兰县综治委的有关要求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人大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人员负责人大机关的安全保卫、打扫楼外大院及门前三包区卫生和草坪、花坛、树木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昼夜值班。?  
        三、白天陌生人进楼,问明情况后,方可允许,对精神病患者和蓄意闹事者要主动劝阻,耐心疏导,必要时可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四、按时开关大门和楼厅门,每天上下班后,认真检查楼内门窗的安全。?
        五、禁止非工作人员或小孩在院内攀折花草树木,禁止中小学生在院内玩耍骑车、踢球等,管好院内树木花草,定期浇灌和修剪草坪花卉。?
        六、认真看管好院内、楼内公共财产,严禁私人携带公物出大门,如发生此类现象,要问明情况,进行登记,及时汇报。?
        七、禁止非工作人员在楼内住宿、酗酒、赌博,晚上出入车辆要登记,车辆入库后,要负责锁好院落大门。?
        八、每天要清扫院内卫生和楼前垃圾等物,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九、因不负责任,而发生火灾、失窃、水暖电等事故,造成损失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并在人大机关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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