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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贺兰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02-26 11:09:21 作者:王国兵 来源: 文字大小:[][][]



    关于印发《贺兰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相关单位:
        经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2月24日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重点工作是:(1)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视察8项;(2)执法检查1项;(3)加强和创新代表工作6项。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8项)
        (一)内务司法信访工作委员会1项
        1.对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心理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设”)、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及法律责任。
        (二)科技文卫工作委员会工作2项
        2.对县人民政府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
        为深化具有中国特色体教融合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县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建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3.对县人民政府全域旅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
        近年来,我县以“发展全域旅游,打造全景贺兰”为总目标,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为抓手,着力挖掘旅游资源,致力开发旅游产品,强力优化旅游要素,全力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合力实施“旅游+”和“+旅游”战略,积极创新旅游发展新模式、新举措,不断探索“文旅融合促发展,创新驱动促繁荣”的全域旅游发展之路。建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工作1项
        4.对全县奶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奶产业发展壮大,有效提升产业效益,推动全县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群众增收致富。
        (四)财政经济与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4项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是通过“同级审”揭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和职能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改进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和责任追究。三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20年度全县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项目计划情况的报告。
        一是通过预算执行、决算情况的审查,了解2020年可用财力、资金支出的重点及其效益,对2020年决算作出批复。二是了解2021年财政收支总量及其结构是否合理,大额项目支出的使用及其资产管理情况。三是了解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安排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是了解和掌握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二是针对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三是促进各部门按期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任务。
        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一是通过了解和掌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促进政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二是重点围绕国有资产的处置、投资、融资及政府批准的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国土空间开发等国有资产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展开调研,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按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整改问责的进度情况。     
        二、执法检查(1项)
        对贺兰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续发展。包括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沟道、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防治。
         三、加强和创新代表工作 (6项)
        1.认真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一是4月底至5月中旬,计划安排1期代表外出履职培训班,培训以做好县、乡人大换届相关工作为主要内容。二是11月份围绕人民代表如何履职,组织十九届人民代表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提高履职实效。
        2.建设代表履职信息平台。根据《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20〕29号)精神,计划建设代表履职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代表管理,推进“智慧人大”建设,逐步形成县、乡人大开展活动、代表履职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3.加强基层人大工作联系指导。一是根据换届后代表的变化情况重新进行代表编组,便于代表参与并开展活动。二是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视察活动,提高调研质量,扩大成果应用。三是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及各代表小组代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群众作用。
        4.加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工作。一是组织代表走访选民,参与代表小组活动。区、市、县级代表每季度联系走访选民一次,参与代表小组活动一次,了解民意,梳理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积极转办督办。二是开展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活动。三是进一步发挥代表优势,组织代表参与人大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四是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提高代表的履职自觉性。
        5.跟踪督办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做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各代表团提出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积极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办结率、满意率。计划5月份组织常委会委员对议案建议及代表团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县人民政府,并进行跟踪督办,加快办理进度。9月份组织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并做好向十九届一次全会汇报相关准备工作。
        6.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一是做好各类文件起草印发工作;二是做好选区划分,指导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三是指导各选区开展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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